为活跃老干部的文化生活,促进老同志的身心健康,展示省农干院的整体形象,特成立老干部合唱队。
合唱队是一个在离退休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在老干办具体帮助下的群众性又具有一定音乐水平的组织。其活动内容是:每周有一两次练歌时间,如果需要无条件接受集团安排的演出任务;同时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力争早日走出去,参加社会演出。
合唱队员的条件是省农干院离退休人员中的音乐爱好者,其基本门槛是对《歌唱祖国》这样耳熟能详的歌能唱准不走调,否则,不予接纳。合唱队成立后,欢迎音乐爱好者参加,新加入者必须当众唱一首歌,以接受音准检查的资格认定。
合唱队员的基本权利:一是通过活动,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在歌声中享受人生,丰富人生;二是有权接受合唱队发给的歌片;三是参加对外演出,开拓眼界,广交朋友。
合唱队员的基本义务是:服从指挥,有事请假,无故不请假三次者,按自动除名论处。
合唱队的组织:
队长:赵玉荣 副队长:卢义芳
艺术指导:宋元明 王祥瑞
设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冯兆礼,负责19号楼与20号楼的队员。
第二小组组长∶范宽斌,负责21号楼的队员。
第三小组组长∶赵秀兰,负责22号楼的队员 。
第四小组组长∶邱 霞,负责校区新楼及外住的队员。
合唱队的活动时间∶暂定为每周二下午2: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