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政策,全面规范我院老老干部活动内容,使我院老干部工作有章可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全面提升我院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制定十一项老干部工作制度:
一、情况通报制度。
1、为让老干部们进一步了解集团改革、发展等情况,院党委每年至少向老干部通报二次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多次通报。
2、院党委每年向老干部代表(担任过院级领导职务的)进行一次专题工作汇报,
3、根据老干部的需要和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可随时安排召集集团各有关部门对关系到老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情况说明。
4、根据需要,集团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传达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发生的重大事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保障全体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知情权。
二、阅读文件制度。
1、按规定配发文件、内部资料,尤其是关系老干部切身利益的文件、电报,集团有关部门应及时送交到离退休工作处,由工作部门组织老干部学习和传达。
2、坚持每两周(文件少时可一月)组织厅局级老干部到集团机要室(或会议室)阅读文件一次。
3、处以下离退休干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阅读有关文件、电报和内部刊物,由集团机要人员或老干部工作人员在活动室组织。
4、对个别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阅读文件的离休老干部,由离休支部书记进行口头传达,对重要文件或关系到老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老干办工作人员登门送阅和传达。
三、在职干部联系、走访老干部制度。
1、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名离退休老干部,其他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联系所属的离退休人员1-2人,原则上每季度都要上门或通过电话联系一次,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征求意见、解决问题;每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2、对离休干部,分管领导或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等坚持每季度走访慰问一次,每年上门走访不少于4次。
3、老干部原工作处室,要坚持由主要领导不定期的走访看望老干部,加强联系,增进感情。对本部门内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征求、听取担任过领导职务的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4、重要节日、大的纪念日,分管领导亲自或组织安排有关部门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或发放慰问品;老干部工作人员要不定期登门联系、走访老干部,掌握了解老干部的家庭、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探望老干部制度。
1、离休厅局级老干部家庭生活中发生重大变故和因重病住院,集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登门和去医院进行探望慰问。
2、离休干部家庭生活中出现重大情况和因病住院组织部门或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领导要亲自登门或到医院进行探望。特殊情况,集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探望。
3、处以下退休干部生病住院,需要进行手术的,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组织慰问探望。
4、老干部家庭生活中发生较大变故或因病住院或出现特殊情况时,老干部部门要及时通知老干部原工作处室,及时组织探望,根据需要可视情派人轮流陪护。
五、征求老干部意见制度。
1、集团党委听取、征求老干部对集团工作方面的意见,是政治上关心、尊重老干部的具体体现,对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抓好落实,并给予鼓励、支持。
2、院党委在制定集团改革、发展和解决重大问题时,要主动听取、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设立院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集团各工作部门,在决定重大问题时,部门领导要主动登门听取、征求本部门老干部尤其是担任过本部门主要领导职务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4、在老干部集中活动的场所(如活动中心)设立老干部意见箱、意见簿等,为老干部提建议、反应问题提供方便。
5、及时收集老干部的意见建议,离退休工作处对老干部所提意见、建议要做好登记工作,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及时送交院党委或有关部门,争取及早解决。
六、坚持健康查体、疗养和参观考察制度。
1、集团每年要为全体离退休人员进行健康查体一次;组织好保健人员去定点医院的健康查体(每年一次),对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事后积极联系进行补查。
2、每年按计划组织老干部去疗养院进行健康疗养;组织好离休干部进行自选地的健康疗养工作,对因故不能参加疗养的离休干部,按规定发给就地疗养费(按公用经费的50%标准发放)。
3、为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视野,感受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丰富离退休人员生活,集团每年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就近参观考察一次,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老同志人身安全。
七、检查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制度。
1、集团党委、分管领导和老干部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听取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老干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老干部部门的工作情况,老干部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集团党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写出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情况制定出整改措施,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2、坚持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制度。把老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党员、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纳入集团的各项评选中,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统一组织评选,统一组织表彰奖励。
八、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工作制度
1、落实政治待遇:坚持老同志离退休后政治待遇不变的原则,认真按照政策要求,逐条落实好老干部应享受的各项政治待遇,进一步体现政治上尊重老干部、让其得到应有的尊严。
2、落实生活待遇:坚持离退休后生活待遇要从优的原则,切实保证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按规定要求,本着照顾和从优的原则及时发放各类津贴和补贴;按规定及时调整离退费;合理分配,共享改革成果;采取照顾和倾斜的政策,积极主动的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让他们安享晚年。
九、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制度
1、集团和各职能部门要按规定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适当安排适合老干部发挥智力、经验优势的工作。
2、根据需要和老干部的身体、专业等情况,适当安排他们从事专题研究和有关业务活动,为集团发展出主意、提建议、当参谋。
3、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和研究重大问题和要做出重大决定时,要征求从本部门退下来老领导的意见、建议。
4、集团党委和各职能部门要为我院老年组织:关工委、老教协、老科协、党建组织员和老干部教学督导组等发挥作用提供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各类实际困难,适当发放工作补贴和工作补助。
十、开展文体活动的工作制度
为丰富老干部的离退休生活,集团加大经费投入,逐步改善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为老干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老干部部门要根据老干部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到,要建立健全各活动小组如:京剧、歌舞和琴、棋、书、画、等活动小组,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各类比赛,满足老干部的各项活动需要。集团有关部门要积极的提供帮助和方便并保障各项活动经费的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