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届“集团创意杯”、2020年度“泰山杯”广告大赛暨“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鲁市监广字〔2020〕73号)的要求,现需要各单位积极推荐优秀作品上报,作品征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作品征集范围
“集团创意杯”广告大赛征集全国各高等院校在校师生2019年9月1日后创作且未参加过其他大赛的原创广告作品。
“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各类公益广告:一是展现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弘扬大公无私和敢于奉献的精神;二是尊重科学,提高自我防控能力;三是倡导卫生、健康生活方式;四是尊重自然、保护动物,构筑生态文明体系等。
二、 作品分类
“集团创意杯”广告大赛分为:视频(包含影视广告、动漫、校园音乐电视MV、校园形象微电影)、平面、摄影类等。
“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大赛分为:视频(包含影视广告、微电影、动漫)、平面、音频、户外、摄影类等。
三、 作品规格与报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分为单件作品和系列作品,内容相关联的2幅(条)以上(含2幅、条)作品属于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参加评选。
(一)作品规格
1.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EG4或MPEG2,时长不超过120秒(微电影时长限2—20分钟)。校园微电影及校园音乐电视(MV)需有故事情节及人物角色,以展现校园风貌、校园生活、校园形象等为主。
2.平面类:报送作品尺寸为29.7×42(cm),装裱后尺寸为50×40(cm),装裱的衬板为轻黑KT板(厚度不超过 0.5cm)或黑卡。作品电子版存储格式为jpg,不低于300万像素,色彩模式CMYK、RGB 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作品名称要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一致。
3.音频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时长不限。
4.户外类:户外霓虹灯广告作品为MPEG 格式,长度不超过60秒;户外平面作品尺寸及装裱与平面类相同。
5.摄影类:摄影广告作品制作成24寸照片(A3纸大小),硬卡纸装裱,作品名称标注在正面,背面附参赛表格。
(二)报送要求
1.以各处级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参赛表格和作品,作品署名单位+姓名+作品类别。
2.视频、音频类和户外霓虹灯作品要拷贝U盘,并同时发送到作品收件邮箱。
3.平面、户外平面、摄影类要打印装裱,电子版拷贝U盘,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作品收件邮箱。
4.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其中一张粘贴在装裱后的卡纸背面,另一张随U盘一同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作品收件邮箱;每个单位报送作品要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并随U盘一同报送。
四、作品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
(二)联系方式
作品收件邮箱:ngytuanwei@126.com
作品收件联系人:魏衍艳 18560218366
五、 有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遵《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规范等要求。
(二)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发行,有权在有关媒体、山东省广告协会官网使用。
(三)各集团可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专题指导并初选,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四)获铜奖以上作品,将择优在省市媒体和有关展会上予以展播展示。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届“集团创意杯”、2020 年度“泰山杯”广告大赛暨“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武装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