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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58vip威尼斯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赵侃 [发表时间]:2018-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98858vip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98858vip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第四条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五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98858vip学生处统一组织和管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执行。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六条 98858vip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98858vip的宣传、学工、财务、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98858vip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98858vip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第八条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98858vip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 协调校内各部门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条 指导各集团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并纳入98858vip管理。

第十一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 配合98858vip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98858vip勤工助学专项资金,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与申请

第十四条 岗位设置原则:

(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既要保证学生劳动时间,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二)所设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三)所设岗位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四)岗位设置以工时定岗位,每月参加勤工助学的总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

第十五条 岗位设置主要分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低于30小时。

(二)临时性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由各单位在某一特殊阶段提供设立的短期岗位。

第十六条 岗位设置审批程序:为保证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连贯性和能力提升,原则上学期中途不予增加、变动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部门可于每年9月份提出岗位设立的申请.由用人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填写《98858vip威尼斯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3),向学生处提出岗位设置申请,申报用人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设立。

第十七条 岗位申请审批程序:勤工助学活动依据贫困生认定结果,原则上每学期申请安排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集团审核,审核通过填写《98858vip威尼斯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各集团填写《98858vip威尼斯勤工助学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 学生或用人单位需解除勤工助学用人关系时,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并同时上报学生处,以便工作交接。学生无故停止勤工助学活动,经查属实,予以淘汰,扣发当月工资,且此后98858vip不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

第四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第十九条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条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协调相关院系推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校外勤工助学学生及所在院系与用人单位签订《98858vip威尼斯校外勤工助学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参加勤工助学。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实行“一月一考核”制度,考核分优、良、差三个等级,其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经考核连续两个月为差者,则立即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擅自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出现安全、纠纷等问题时,由学生本人自负。违反98858vip制度的,98858vip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98858vip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一)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私自上岗者。

(二)私自旷岗、离岗、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岗位等,给用工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损害98858vip声誉者。

(三)隐瞒真实情况,向98858vip、用工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者。

(四)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出现违背社会公德、有损大学生形象等问题者。

第六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360元。

第二十六条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不低于12元。

第二十七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98858vip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98858vip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98858vip威尼斯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山工院〔2017〕78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