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形势和面临的挑战,强调了按计划建设均衡、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同时也涉及了农业工作,下一年的农村和农民工作,以扶贫为重点,以加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即农村问题为目标。小康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村民的幸福生活。2020年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最后一年,三农工作的成效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小康社会的水平;明年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取得进展的关键一年。在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工作表现良好,在明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战胜贫困、赶超农村工作,将为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2018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进行了总体规划,并发布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业农村部还出台了一批指导产业振兴、乡村治理、农村文明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文件。在此基础上,可以说,国家层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体制框架现已确立。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取得具体进展,我们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劳动、土地与资本”问题的过程中,加强这些要素的供给,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
1、农村人才引进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首要资源。丰富农村人才储备,首先要把重点放在“引进来”上,即鼓励各行各业的人才落户农村,参与乡村振兴。一些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术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复员军人等都来自农村。因此,必须打破体制障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城乡技能劳动力双向流动,从而恢复各类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感兴趣的人才。有志于回报家乡、用好个人力量的人,通过良好的引导,在农村有了自己的作用和地位,实现了自己的事业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为家乡出力的人,要有畅通的渠道和平台,参与农村建设,在振兴农村中展示自己的力量。一条畅通的渠道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再者,第二个重点必须是在“教育”上下功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要进一步整合资本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和内容,大力培养壮大技能型农民群体,通过定向教育扶持,发现和培养一批当地农村人才,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人才。目前,我国技能型农民总数为1520万人,仅占5亿农民总数的3%。技能型农民的产生面临着师资缺乏、实训基地缺乏、信息技术支撑薄弱等问题。重点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落户农民企业家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集中力量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农民,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灵活的教育制度等方式,支持农民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现这一目标。,提高科技质量和生产经营水平。要把重点放在提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素质上,同时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当地农村人才的培养。目前,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缺乏专业技能、现代知识和新鲜血液。四分之一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50岁以上的占30%,35岁以下的仅占20%。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以市场为导向、信息技术支撑、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技术推广能力。要致力于进一步扩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为“三农”服务,把人才和技术带到农村来。我们可以通过集中轮训和专业学习,更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库,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福利。通过这样的发展努力,它们可以确保一个更有希望的未来。一段时间以来,农业教育脱离农业的趋势十分强烈,导致农业专业数量减少,毕业生脱产,传统农业科技专业生源有限,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乏力。在一所农业大学开设的62个专业中,只有35个与农业有关;在一些农业大学中,非农业专业甚至占80%。农业院校毕业生没有强烈的意愿到第一线去解决上述农村问题。据统计,我国41所农业院校每年招生6万人;38所高等职业98858vip每年招生6万人,270所中等职业98858vip每年招生19万人。每年30万毕业生中,60%左右就业于涉农领域,只有20%左右的毕业生在一线解决“三农”问题。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人才,关键是要推进高校农业专业人才培养,优先招生农业科学专业,通过定向培养、学费等项目吸引更多有前途的学生报考农业专业减少。要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实习和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战略联盟培养研究生。这一方面可以通过推进培育机制改革,同时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业、业态和增长模式的需求,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鼓励农业院校和职业98858vip毕业生到乡村振兴的前沿工作和创业。三是切实用好人才。注意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军人中选拔农村干部。要搭建平台,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有效利用回乡、下乡人员的人际关系、资金、科研、管理、信息等优势,发挥优势,在农村工作、创业,工作顺利,生活舒适。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当前的重点应该放在几个具体方面。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目前,全国2838个县(市、区)、3.4万个镇、55万多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登记发证工作。土地面积方面,已向农户承包14.9亿亩(约9900万公顷),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2亿户。到2019年6月底,约有37万公顷农田被转让。下一步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效的政策,向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过渡。在这一过程中,必须确保这两个方面保持不变,并稳定合同关系。落实上述因素,需要长期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证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人人享有平等的土地使用权。同样重要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长期不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农民的这种权利。采取这些措施,农民的承包地要保持稳定。由于农户是承包地的法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不得违法重组上述农村振兴用地承包经营权。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有关当事人应当坚持续约原则,注意不要再分配土地承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大多数农民的原承包地保持稳定。因此,有必要对农村承包地实行“三权分离”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家庭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实现上述目标之后,重点应转向在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方面取得具体进展。自2015年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积极探索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确定合理补偿标准、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按照试点办法,截至2018年底,共有1.2万个县(区)和1.2万个县(区)共实施征地1.2万亩(2018年)。而且,在下一步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要继续探索缩小征收范围,研究制定大规模开发土地的具体法规和标准,完善确认公共利益的程序和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顺利建立征地审批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的联动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三是稳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市场。自2015年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已入市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价格。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截至2018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1万多宗集体经营建设用地(面积9万多亩、6000公顷)入市,涉及总价约257亿元,调整款征收28.6亿元。批准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笔,总金额38.6亿元。集体经营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进一步彰显了集体土地的价值。试点地区共实现入市收入178.1亿元,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显著增加,为农村新兴产业和商业模式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试点地区在这方面的改革成果已载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不久将全面出台。进一步说,下一步要抓紧研究、修订和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探索将更多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推向市场的具体途径。据此,还应重点推进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收益分配制度。四是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根据落实集体宅基地所有制,确保宅基地入户资格和农民产权,适度丧失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要求,探索“三权分离”的制度安排,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自2015年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在保障农户住房、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累计发放闲置宅基地14万户、8.4万亩(5600公顷),办理抵押贷款5.8万笔,贷款总额111亿元。下一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扩大规模,丰富内容,完善设计。必须指出,适度放宽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使用权管理,不是要城镇居民到农村买地,而是要吸引资金、技术、人才下乡,使闲置的农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的有效载体,教育和其他行业。土地利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因此,必须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在农村建设别墅和私家会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也要加快解决农村建设用地不能被农村人口有效利用的困境。抓好存量土地和村庄整治建设用地,集中整治分散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农村建设。
3、促进乡村振兴投资
据初步测算,未来五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任务,需要投资7万亿元以上。要继续强化“三农”政策,促进建立稳定的“三农”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把“三农”放在公共财政拨款的首位,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的目标和任务相适应。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鼓励试点发行项目融资专项债券和自平衡收益专项债券。仅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持乡村振兴。因此,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金融部门重点关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结构。长期以来,土地流转收益主要来自农村,用于城市,而直接用于农村建设的比例很低。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数据,自2001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近3.5万亿元。特别是2012年至2017年底累计达到22.23万亿元。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扣除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后,2007年以来,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只有30%左右用于农业和农村,有些年份甚至下降到20%以下。城市发展依赖土地财政,乡村振兴也需要土地的力量。调整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的适用范围,将土地出让收益更多地投向农业和农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资金。贷款难、贷款利率高等问题已成为困扰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的一大难题。因此,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理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方向,完善符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恢复原有的设立功能,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投放力度,充分满足乡村振兴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在这方面,一些地区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改革的创新做法值得关注。通过建立综合普惠金融服务在线平台,公众可以获得一站式金融服务,提供信贷、支付、理财、收费等金融产品。在县乡建设普惠性金融服务站作为线下配套设施,配备金融协调员,让村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构建符合农户特点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基层组织对农户信用水平进行评价,解决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以河南省兰考县为例,454家已办金融服务站共收集16.03万户的信用信息,完成15.33万户的基本授信,发放普惠性信用贷款1.27万笔,总金额4.75亿元,其中部分农户已向银行贷款,为农户提供了贷款2019年8月底第一次。根据一些试点地区的经验,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关键是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惠金融体系,从而打破了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瓶颈,使大多数家庭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