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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必良:小农经营、功能转换与策略选择——兼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第三条道路”

来源:中国知网 农业经济问题2020年第1期   发布者:     日期:2020-05-08 18:27:30   点击数:  

本文认为由二元结构理论的两分法所界定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代表了两种不同生产率与收入水平的农业。因此,Kuznets-Schultz 分析范式中的传统农业改造与现代农业增长,在本质上表达的是一种农业生产的经济学或者农业增长的经济学,而不是农业功能的经济学。这一范式过于强调农业的生产性贡献以及经济效率,而忽视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其效用与福利最大化; 强调农民的经济理性,而忽视了农民的社会理性与生态理性; 强调农业外生性生产要素的引入,而忽视了小农卷入分工经济的内生可能性。

小农与传统农业并非是同质的,它们甚至能够在不同的生产、生活与生态功能维度上满足人类多样化、多层次并日益丰富的需求。因此,小农可以分化为生存性小农、生活性小农、功能性小农以及生产性小农。国际经验表明,全球性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已经表现出重要的新趋势: 生产性小农在总量上萎缩,在经营方式上呈现兼业化与副业化甚至无人化,但非商业化与休闲化则是重要发展取向。前者意味着生产性小农因为缺乏经济优势而不断被兼并而萎缩,后者意味着农户家庭经营出现了回归“传统小农”的功能性转换。

关于小农改造及其存续问题,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论传统。一派以马克思主义者为代表,认为小农经济最终会被资本 主义所改造。马克思(1844) 的经典论述强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过程中,小农经营或被消解或被资本主义农场所替代,农民最终会被作为工具化的雇佣劳动者。另一派则以恰亚诺夫( 1925) 为代表,强调小农经济能以其“农民生产方式”抵御资本主义的渗透,能够对外在力量做出有效的应对。可见,两大理论传统分别讨论了小农分化的不同情形。前者关注于生产性小农的转型,后者则关注于生活性小农的延续。因此,一旦考虑到家庭经营目标的差异性与小农演化路径的多样性,两派的主张及其后续文献的长期争论看似是观点的对立,实则表达了小农演化的不同分支与路径。因此,从农业的功能拓展来说,小农不可能消失; 从农业分工深化而言,小农则能够融入农业现代化发展轨道。

对于中国而言,面对2.3亿个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分化与转型是必然趋势。这既不排除未来有相当数量的农户退出农业,不排除部分农户回归生活性农业,也不排除部分地区转型为功能性农业。但生产性小农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核心重点。显然,中国的人地矛盾,决定了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有限性。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路子。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来看,美国与日本代表了两种典型的模式,但均难以被中国所模仿。由此我们将中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进行有机融

合的可能模式称之为“服务型农业”,是不同于美国与日本的“第三条道路”。其基本特征就是通过迂回投资、服务外包而引入现代生产要素、企业家能力与组织方式,从而将小农户卷入分工经济。服务组织及外包商将替代小农户而成为农业投资、技术进步与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的主体。必须强调,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走有适合于中国农情的“服务型农业”的第三条道路,既需要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的发育要有历史耐心,同时对于中国多样化小农的生存与转型及其功能性扩展也要抱有足够的信心与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