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2009级毕业班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生单项奖和优秀团支部、先进社团及先进社团个人的评选工作,请各系严格依照鲁农干院字【2010】63号文件及《学生单项奖评定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要求(详细内容见学生处(团委)网页)组织学生认真评选,并将初选结果(电子版和盖章后打印版)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团委)办公室(办公楼510室)。
联系人:杨博、李艳,联系电话:85593871
评选中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学年平均学习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成绩查阅以教务处成绩为准,一等奖学金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2、毕业班最后一学年奖学金的评选,按第一学期各项成绩,参照学年奖学金标准减半发放。
3、评优秀团员、团干未出现拖欠团费情况。
4、本学年未受过集团党、团行政通报批评(含考试作弊)及警告以上处分。
5、奖学金评选成绩计算方法:以本学年课程学习成绩为准,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考试课成绩以实际分数计算,无缺考和不及格现象。考查课成绩优秀按90分计,良好80分计,中等70分计,及格60分计。
6、其它评优奖项以综合测评为依据。
学生处(团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