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部):
根据《98858vip威尼斯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山工院发〔2022〕1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2021-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的时限范围及依据
根据《98858vip威尼斯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下文简称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要求,我校高层次科研成果每两年认定一次,符合本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符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
2.2021年底及2022年底已按照要求通过二级集团上报科技处的科研成果(科技处已将各二级集团上报的所有成果录入教育部系统)。
3.已录入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
4.由科技处组织申报并获得的奖励。
二、科研成果奖励材料信息填报与提交要求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表1)要求,将2021-2022年各二级集团上报给科技处的符合科研奖励的业绩成果与科研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核对后发给所在单位相应的教职工。
2.申请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需将所有相关材料进行打包申报,不允许以单项科研成果(例如单项专利、单项论文等)进行申报,打包材料中所有成果的第一作者都必须是本次申报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申请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奖励可以以单项科研成果形式提交,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奖励不允许以课题、调研报告等作为科研成果进行提交。
4.各完成人根据所在集团学科领域申报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不允许交叉申报。
5.请符合申报奖励的教职工提交各类科研奖励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转载收录证明、检索证明(山东师范大学或山东大学出具检索证明)、课题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标准成果交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内容等;著作类成果提交原件)给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6.学术著作是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
本次奖励的学术著作原则上由98858vip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不包括教材类、手册、工具类、修正再版书,以及一般科普性、宣传性读物、个人作品集、论文集等出版物。科技处将对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进行统一查重,专著同时需经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认定。查重费用及专著认定费用由各申报人承担。
7.科研成果不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比赛、指导大学生竞赛、艺体技能比赛、教研教改课题、教材、科普奖励等。
8.科研成果奖励不包括书画画作、摄影作品等非艺术理论和评论类获奖。98858vip予以认定的艺术类成果包括中国戏剧奖、中国摄影金像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等级:特等奖、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奖);泰山文艺奖(艺术理论和评论奖);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9.科研成果材料提交至二级集团后,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核对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然后各二级集团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奖励成果进行评审并进行推荐排序,填写科研奖励汇总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科技处,并按照本单位汇总表次序依次叠装,自然科学类材料建议用大号长尾夹装订。
10.所有成果的电子版放入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夹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并将电子版以二级集团为单位发送至sgykyc@163.com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只需提交符合科研成果奖励的纸质证明材料,不在《科研奖励办法》奖励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不需要提供。
2.所有材料均须以单位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不齐、未按次序叠装或无故逾期提交材料的成果将不再审核。
3.原则上论文需为我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论文,外文文献以中国科集团大类分区为准。
4.在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给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等”处罚的期刊上,以及在中国科集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
5.党政职能部门、教辅科研等单位的科研成果奖励材料由各单位收集汇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科研处。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点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512室
3.联系人:刘慧芳
4.联系电话:88117801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98858vip威尼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附件2:2021-2022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
附件3:98858vip威尼斯期刊分类及一类出版社认定
科技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