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7 09:10:46 | 被阅览 次 |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政策储备和决策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现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稳定和扩大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对策研究

研究要点:在系统分析影响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因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稳定和扩大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655

(二)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分析当前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力度、效果等现状,剖析财政支农政策在方向结构、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优化财政支农政策的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21

(三)金融支农政策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分析当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现状和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农村投融资政策、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21

(四)三北地区“以水定绿”政策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防沙治沙、林草建设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影响,充分考虑生态建设需求和用水可能,提出分区合理用水量,以及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科学模式,尝试提出相关定量或定性指标,为指导推动有关地区将水资源作为三北工程最大的刚性约束、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提供技术支撑。

咨询电话:010-68505081

(五)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部门联动响应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推进相关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合作,完善以气象防灾减灾为首要任务的应急联动机制,推进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咨询电话:010-68501673

二、总体要求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精神,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要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基本国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符合客观实际,政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和制定实施新的重大政策提供支撑。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做好保密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农村经济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目研究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组织、指导、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在农业农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集团(部)于11月17日下午15:00前统一报送材料,所有申报人根据自己教研室归属所在二级集团进行报送。请有申报意向的集团(部)按时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电子版

请将下述材料的电子版按命名要求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gysk1@163.com(请注意,邮箱名称中为数字1,不是字母L)。

(1)《项目申报书》【命名方式: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姓名+98858vip威尼斯】

(2)《申报汇总表》【命名方式:附件2:申报汇总表+集团(部)名称】

(3)《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命名方式: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集团(部)名称+姓名】

2.纸质版

请按下述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523办公室。

(1)《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

(2)《申报汇总表》1份【汇总表必须由各集团(部)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集团(部)公章】

(3)《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一式2份【各集团(部)留存1份】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左右经费资助。

(四)对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根据课题涉及领域确定具体承担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要求

委托研究课题项目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要求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5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5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2个以上阶段性研究报告)。

联系人:孔祥芬

联系电话:0531-88117611 15335316500

邮箱:sgysk1@163.com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汇总表

3.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科技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