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3 23:55:45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各集团(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省级统计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学会,各重点城市统计学会,各专业统计学会、分会,各有关科研院校,其他有关单位:

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7月4日。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优选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优选项目无资助。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深入研究统计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详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23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在2023年5月16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五、申请方式

请拟申报本课题的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

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219.235.135.18/),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陆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申请人在线填写《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检查内容无误后,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完成相关内容签字,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项目申报系统于6月12日9时至7月4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婧

联系电话:8811780

 

附件: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doc

 

 

科技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