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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1-08-07 17:20:23  浏览:

各教学单位:

近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7月)的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生可以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教师或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应主动与相关企业(清单相见附件1)联系,按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3)要求,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并提交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实行院、校两级筛选制度,申报人需填写《XX集团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附件4)交所在教学单位初审,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汇总信息,于820日前将纸质版签章后交教务处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daeu.edu.cn,联系电话:0531-85593899



附件1:教产专〔202110-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7月)的通知(含附件)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12月)

附件3:【高校申报必读】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附件4XX集团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202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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