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集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7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1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以及应于2020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
2.各集团应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完成验收后通知教务处联系人进行结题审核。
3.结题验收工作须于2021年7月6日前完成。
三、结题材料报送
各集团组织结题验收后,于7月9日前将结题验收的组织情况、专家验收情况、项目成果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c@sdaeu.edu.cn。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85593899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7号)》
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