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对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 放假时间:
1、中秋节
9月22日至24日,共3天。9月25日(星期二)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
2、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共7天。10月8日(星期一)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上课。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其中,29日(星期六)课程不变,30日(星期日)补10月5日(星期五)课。
二、各二级集团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假期期间人身、财产安全。有关学生管理和服务部门,要扎实做好假期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其学习和生活安全有序的开展。
三、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北校区管理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