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华教授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鲁教工202123号),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主任连华教授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连华先后在集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等单位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从事教学与教学管理27年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急难险重,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多次获得校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立足新时代、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全省共授予76个集体“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131名个人“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