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我院在北校区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书记”帮扶村农民培训班学员座谈会,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兴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组宣部副部长董传河,进修部党总支书记郑华美,北校区学生处处长陈献锋,总务处副处长、“第一书记”代表郭以泉,山东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第一书记”郓城县党总支副书记阎军以及前来参加我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培训班”的24位郓城县郭屯镇“第一书记”帮扶村村民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参加培训的村民们踊跃发言,对我院给予他们这次学习机会表示衷心感谢,并畅谈了参加培训班的收获和感受。他们表示,集团帮他们实现了上大学的梦想,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收获很大,开阔了思路,掌握了更多的现代农业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知识,对今后的发展有很大帮助。山东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第一书记”郓城县党总支副书记阎军对我们集团一同帮助其它省直单位帮扶的村民进行培训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两院加强合作,共同完成帮扶任务。他鼓励参训农民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回去后充分发挥所学知识,和其他村民一起进步。
王兴国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选派“第一书记”到基层帮助村里抓党建促脱贫,是我省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省直高校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高校培养人才锻炼干部的内在要求。本次培训,集团充分利用了教育资源和智力资源,帮助地方开展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为山东省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王院长同时要求学员一定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讲,细心理会,好好总结,回去后要向其他农民传授合作社的思想和理念,做好村里的科技带头人,协助村两委和“第一书记”做好工作。
据悉,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党委书记董忠堂,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兴国先后深入帮扶村实地考察走访,指导“第一书记”做好调研,切实了解村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经过院党委研究,决定充分利用集团开办农业培训的优势以及丰富的教学资源,结合郭屯镇实际情况,为我院帮扶的三个村和山东省检察院帮扶的五个村的村民制定了“2012年新型农民培训方案”,共举办5期培训班,由“第一书记”和村两委负责选拔参加培训农民,今年共计划培训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