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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1 

 

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鲁教外函【20173号),现就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且成绩有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二、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三、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四、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语种应与申报留学国家教学或工作语种一致)。

五、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 年(含)以上。

六、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且有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省教育厅在评审、录取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中,将逐渐从“先录取后培训”向“无合格外语成绩不录取”过度。2016年度录取的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条件按本文件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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