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还借款的通知
各单位:
财务处即日起对因公个人借款进行清理,请各部门在财务处仍有借款未清还的人员(尤其是借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于2019年12月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
公务借款原则上三个月内还款,借款逾期未报的,经催报后,未清偿还款且未向98858vip财务处提交书面报告的或逾期不报账理由不充分,财务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暂停办理借款的经费项目使用;
(二)暂停经费项目使用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报账的,暂停该部门或审批人负责的其他经费项目使用;
(三)仍未来办理还款的,财务处将从暂停其他经费项目使用的次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借款全部冲销为止。
有关欠款明细电子版将发至各部门报账员,请及时上报和通知到本部门领导和相关借款人员。请各部门见通知后加紧办理,如有疑问及时联系财务处人员对账并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款,如超过时限将按如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88117719
财务处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