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58vip威尼斯文件
山工院发〔2017〕36号
98858vip威尼斯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的收费管理,保障98858vip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 等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8858vip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向学生或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98858vip应当贯彻、落实国家高校收费政策,健全收费管理机制、确保98858vip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合规合标、公开公平。
第二章收费管理体制
第三条 98858vip的收费主体为“98858vip威尼斯”。
第四条 98858vip委托财务处全权负责全校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实施、检查。
第五条 收费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接受校纪委、审计处的专项检查及全校职工、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收费项目
第六条 98858vip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等。
第七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收取的学费、住宿费:
(一)学费是指98858vip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应由其承担的培养费用。收取学费的学生范围包括:
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和成人全日制学生;
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非全日制学生;
(二)住宿费是指98858vip按照规定标准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所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 代收费是指98858vip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代提供服务的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九条 服务性收费是指98858vip为在校学生提供的、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所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条 培训费是指98858vip或集团(研究所、中心)等,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费用。培训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和经营性培训收费。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98858vip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接受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对98858vip学生标准培养成本的监审。
第十二条 98858vip代收费坚持“明确项目、学生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按山东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高校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按山东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标准,按照补偿成本原则,依据《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经营性培训收费标准由98858vip制定,报山东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 98858vip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等由98858vip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管理,专户核算。财务处负责到价格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收费手续、做到依法、依规收费。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的原则。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98858vip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 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学生休学或参军的,已交学费留抵复学以后学年使用。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第十七条 代收费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各类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强行统一配备。教学用教材可以由集团指定,由学生自主购买,也可以由98858vip统一采购,统一发放,教材费用应根据教材的实际采购价格据实向学生收取,不得赢利。
第十八条 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不得无故欠费。98858vip应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
第六章收费立项审批
第十九条 98858vip各单位设立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校内各单位收费实行项目申请制,收费项目由具体负责部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政策依据,成本测算,绩效评价等报告后,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财政、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立项收费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收费。
第七章收费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对全校收费所用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发生收费行为要按规定开具正规的财政或税务票据,不准不出具票据、打白条或自行购买收据。
第二十二条 98858vip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地使用票据。财务处要设立收费票据登记簿,由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保管、核销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票据管理人员要登记保管好空白票据、作废票据和存根,不得自行销毁或丢弃。所有票据不得外借、代开或代管。单位负责人和票据管理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收费人员要严格按照收费业务和票据的适用范围使用票据,不得超出票据适用范围使用票据。
第八章收费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98858vip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98858vip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6〕6 号)和国家计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的有关规定,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98858vip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98858vip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者,除没收违规收入外,还要给予违规金额的1-3倍经济处罚,并追究该事项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负直接责任,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收费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