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2015年7月20日7时32分许,兰州某大学医98858vip区南校区院内,发生一起气体爆燃事故。经过统计,事故共造成31人受轻伤。经调查,事故起因是98858vip后勤处为开通该校医98858vip区南校区院内消防通道,对院内的附小二楼实施拆除工作,拆除工程施工方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便实施了拆除作业。在实施拆除作业过程中,损坏了已被封堵的DN80钢质输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发现气体异味后,在长达17小时内两单位相关人员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最终导致了该起爆燃事故的发生。事发后,对相关工程项目责任人处以15天行政拘留,对后勤处处长给予免职处分。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岗位安全责任事故。首先,施工前未进行安全环境评估论证,对管道铺设经过路段环境不清楚。按照规定,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环境调查,明确哪个路段什么情况,将经过路段地下管道铺设情况搞清楚。
其次,应进行工程施工程序论证。根据施工方案进行程序论证,施工前进行相应的程序准备,检查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最后,进行施工事故预案。施工过程中,发生险情如何处置。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预防措施,发生天然气泄漏达17小时没有人进行处置。既有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也有管理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岗位安全责任意识差造成的。之所以追究后勤处处长的责任,主要是后勤处处长在这起事件中要负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爆炸事件发生。